依据《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EWi0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gENr知》(京建法〔2007〕722号),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:
5、培育私营企业和ay0Q主品牌,eV9y强企业竞hZGw和创新意pDZ8。